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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实行一年 石狮法院立案量上涨45.8%

2016-06-16 15:01 来源:石狮日报 0

­  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日前,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自立案登记实行以来,该院共立案12956件(刑事案件除外),同比增长45.8%。其中,民商事案件7207件,同比增长52.2%。

­  据了解,一年来,石狮法院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的原则,对当事人当日提交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民事、行政起诉材料,马上进行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接收书面凭证;对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及时告知,在7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登记决定。

­  面对大量涌入案件,石狮法院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加以应对。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增设律师导诉员、自动立案登记窗口、“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窗口,不断丰富诉讼服务措施;推行“互联网+立案”,开展网上咨询、微信立案、电话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在全市建立起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纵向覆盖市、镇、村三级诉调对接服务网络体系,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升级版”。(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李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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