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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的哥被记满12分将被“拉黑” 举报者可获30元奖励

2016-06-13 07:5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13日讯 昨日,石狮市交建局印发《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鼓励社会监督,实施有奖举报即给予举报人30元奖励,并实行黑名单制度。

  方案要求,在设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查纠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汽车安装干扰计价装置、拒载、无故绕行、不打表议价及变相从事班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鼓励社会监督。群众举报出租汽车拒载、议价不打表、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能自动打票和不主动给票等违法经营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向举报人反馈,根据规定,每起案件将给予举报人30元奖励。

  另外,在驾驶员准入关上,对列入“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不予办理。定期通报交通违法、经营违规记分的驾驶员及所属企业,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实施服务规范培训、个别跟踪教育,并将屡教不改(被违规记满12分)的违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海都记者 李昌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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