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材老板酒后驾车上高速 罚1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2016-05-07 10:50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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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0时许,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石狮出入口查酒驾违法行为。驾驶员晋江男子翁某,经吹气酒精测试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据翁某介绍,他5月3日傍晚6时,与朋友喝了几杯白酒。他自称自己肝功能不好,按照以往经验,一喝就得三两天才能解酒,可是,为了生意,还是得豁出去。但当天喝得比较早,昨日上午起床,他感觉精神状态不错,人很清醒,决定铤而走险驾车上路。上午9时多,他驾驶闽CH5XXX面包车从高速石狮口驶进高速公路,准备送鞋材到厦门给客户,远远看到民警在查酒驾,吓得一身冷汗。他告诉民警,幸亏酒精含量没有达到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否则,被判入刑,他经营的工厂就完了。
据悉,本月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将在晋石各个高速出入口开展酒驾统一专项行动,请驾驶员不要以身试法。(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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