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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在全省首试“执行实施警务化”

2016-04-07 09:14 来源:石狮日报 0

  “您好,请问是石狮法院吗?我们布控到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近日,石狮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小组”的值班法警接到深圳黄岗口岸边检站的电话后,迅速调集警力奔赴深圳,并于次日凌晨5点将被执行人许某带回石狮。被执行人许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为增强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和执行实施的快速反应能力,破解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找的难题,石狮法院在前年执行指挥中心设立由执行人员和法警组成的“快速反应执行小组”的基础上,今年率先在我省基层法院推行“执行实施警务化”工作机制,按照执行分权的原则,把执行实施工作交由法警负责,实行警务化管理。而许某的案件,正是石狮法院推行“执行实施警务化”、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执行法官作出执行裁决书后,送执行指挥中心备案,法警将根据执行法官的指派和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开展具体的执行实施工作,迅速对被举报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扣押。”石狮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法警负责执行实施的工作任务主要是根据执行指挥中心的调度参加重大执行活动或处理执行突发事件,包括参加指挥中心调度系统的值班、值岗工作,根据执行法官的要求或服务窗口接受的执行举报和信息系统的预警信息,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强制措施;参与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的查封、冻结、扣押;参与现场查封、搜查、强制迁出土地房屋等现场执行活动;办理一般的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案件等。

  值得一提的是,若当事人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被执行人的车辆,可直接拨打石狮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83283110,也可以登录该中心的执行强制措施预警系统进行查询和举报。经确认核实后,执行指挥中心将迅速调集警力,对被执行人或车辆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这样一来,不仅对被执行人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同时,还能缓解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分发挥法警的职能作用,提高法院案件的执结率,破解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据统计,截至目前,石狮法院已将决定拘留的323名失信被执行人及裁定扣押的105辆涉案车辆录入预警系统。(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龚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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