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寻衅滋事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16-03-14 10:14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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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因犯寻衅滋事两次被判刑;如今再次寻衅滋事,第三次入狱。日前,被告人张某田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今年47岁的张某田是湖北荆州人,在石狮祥芝一带当渔民。去年5月12日晚11点左右,重庆的田先生和女友等人在祥芝大堡警务室附近一家烧烤店吃烧烤。后张某田和朋友也来到这家烧烤店,因事先喝了点酒,有点微醉,张某田看到田先生后,觉得他们占了位置,便高声呵斥:“我们12点要在这边吃,你们最好先滚蛋,不然后果自负。”
为了息事,5分钟后,田先生结账准备离开时,又遭到张某田的挑衅。田先生回应:“旁边就是警务室,你想怎么样?”这一句话把张某田激怒了,他叫嚣道:“不管是不是警务室,我都要打死你。”双方吵了起来,张某田叫来同行朋友,对田某一顿拳打脚踢,还用啤酒瓶砸田先生。经法医鉴定,田先生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据承办法官介绍,3年前,张某田同样在祥芝因寻衅滋事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刑满释放后,对证人实施报复获刑1年。(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尤祖荣 蔡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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