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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医疗机构积分考核从业人员

2016-03-14 09:40 来源:石狮日报 0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表现好不好,受不受患者欢迎,今后查一下他的积分就知道。这是记者从我市出台的《石狮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了解到的。

  《石狮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市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将实行记分管理工作。公立医疗单位从业人员的日常记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民营医院、门诊部从业人员的日常记分工作由医政股牵头负责,其他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坐堂医诊所)从业人员日常记分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记分单位应及时将记分结果录入信息软件系统。

  良好执业行为是指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和执业单位处理,以及发生医疗事故等。

  记者了解到,一次记分的分值,按照违规行为的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在执业中,有17种不良执业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而有良好执业行为的给予加分,但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记分周期以每个自然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记分周期。(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王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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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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