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一周年 石狮铁腕执法成常态
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因“史上最严”被社会寄予厚望。记者2月25日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获悉,新法实施一年来,我市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2起,移送环境污染违法案件18起,清理环保违规项目891个,新环保法露出“铁齿钢牙”,铁腕执法成为常态。
信息公开:
打好法规“预防针”
讲丑话,出实招,一针见血,不留情面……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环保部门留给企业的印象。新法实施前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加强新法解读,强化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抓好环保大检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
“石狮查处今年首起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案!”去年5月13日,石狮市鹭顺印花有限公司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直接主管人吕某通过连接高效过滤罐底部三通头的管道私自排放污泥,并将污泥直接排向厂区外的金鸡渠,在泉州、石狮两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时被查获。7月2日,市公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吕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主动联系媒体对此案件进行曝光。
一年来,石狮采取巡查、督查、约谈、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措施,检查企业7千多户次,查处违法行为800多起,下达行政处罚256件。办理环保群众电话投诉案件381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389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重典治乱:
环境执法“硬起来”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法赋予的手段,让环境执法“硬”起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治理责任。石狮市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2015年,石狮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2起,查封、扣押13起,移送环境污染违法侦办案件18起(其中,行政拘留案件16起、涉嫌环境犯罪2起),清理环保违规项目891个。其中,分别位于永宁和蚶江的一家羽毛球拍加工项目、一家非法小电镀加工项目,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尚在审理当中。
自2013年“两高”环境新司法解释施行以来,石狮已审理办结7起污染环境案件,多人获刑。其中,位于蚶江的一家非法小电镀项目责任人叶某获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部门协作:
形成组合“杀手锏”
利剑斩污,环保公安联手严惩环境犯罪。以新法实施为契机,石狮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和公安机关建立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行政执法同刑事司法实现协调联动,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强劲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门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及时审查并立案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予以收押,不予取保候审,然后对案件进行快速侦查,做到“快侦、快破”。而这一点,是过去生态环保部门靠单独执法难以实现的。
此外,我市还出台《石狮市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初步建立市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村(社区)为运行主体的分级环保监管体制。 (记者 林恩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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