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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就职仪式

2016-02-26 09:24 来源:石狮日报 0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2月25日下午,在石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新任命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陈林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宣誓词就职。据悉,这是我市首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活动。经会议审议决定,陈林代理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据悉,2015年9月25日,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誓词如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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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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