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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可申报泉州补贴

2016-01-25 08:56 来源:石狮日报 0

  昨日,记者从市农技站了解到,为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推进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2016年泉州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补助工作于日前启动,石狮市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可以申报。

  据介绍,此次采取“项目报备、业主建设、验收公示、资金拨付”的申报程序,补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建成并通过验收符合补贴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补贴类型为智能温控大棚等六种设施大棚项目和工厂化食用菌项目。其中,设施大棚可享受0.2万元/亩至4万元/亩的财政补贴,新建扩建改造提升食用菌工厂化日产能力1吨以上,泉州财政每吨补贴1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实施主体为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泉州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和村(社区)、福建省革命老区村,可享受提高补贴标准的特殊政策。

  市农技站工作人员提醒,设施农业实施主体允许各级财政资金累加扶持,但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跨部门申报补贴。(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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