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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礼遇和帮扶“石狮好人”政策 两位“好人”享受廉租住房

2016-01-15 08:47 来源:石狮日报 0

  近日,根据《石狮市礼遇和帮扶“石狮好人”实施办法》精神,我市为两位“石狮好人”安排了位于宝昌小区的廉租住房,面积各50平方米,户型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以缓解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这两位“石狮好人”分别是:曾被评为中国好人榜“诚实守信”好人、第四届泉州市“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第二届石狮市“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的江祖争,曾获评福建好人榜“孝老爱亲”好人、第二届石狮市“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的洪翠瑜。江祖争是江西省余干县人,目前一家6口租住在湖滨街道仙迹社区林新巷46号、面积大约12平方米的简陋平房,生活困难,居住条件极差。洪翠瑜是晋江市金井镇人,目前其一家四口居住在石狮市大仑社区一套约80平方米的自购商品房。因丈夫多病在家休养,小儿子仍在读书,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洪翠瑜打零工、大儿子打工维持,家庭负担较大,入不敷出、生活拮据,无能力再购房。大儿子已27岁,小儿子24岁,均到已婚年龄,而现住房条件已无法容纳。考虑到这两位“石狮好人”的实际居住状况,市委文明办协调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依据礼遇和帮扶“石狮好人”政策文件精神,为这两位“石狮好人”提供廉租住房。(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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