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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推行微信支付缴退诉讼费

2016-01-14 07:5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月14日讯 昨日,石狮法院透露,经过一段时间调试、运营,该院正式对外推行微信支付缴退诉讼费。

  据该院执行庭副庭长洪彦伟介绍,当事人可通过扫描石狮法院提供的二维码,实现微信支付诉讼费。案件胜诉的,当事人可申请通过微信退回诉讼费,并与腾讯公司协商,最终实现支付服务收费由原先的0.6%降为零支付,进一步完善微信支付功能。

  目前,微信支付缴费只接受以下金额:A.定额10元、50元、100元、150元、245元的受理费;B.标的金额1万~10万元,且以5000元为单位增减对应的受理费。(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洪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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