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监督实施新修订GSP
2016-01-07 09:11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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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企业停止经营的公告》(2015年第284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2016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逐一核查,督促其切实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仍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督促企业持续按照新修订药品GSP和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依法立案查处;对屡查屡犯的,将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再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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