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临时胁迫要价 男子敲诈4万元获刑17个月
2015-12-20 08:34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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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伙伴,加工服装,因对方急着交货,被告人陈某祥临时提价,胁迫受害人额外支付4万元。昨日上午,石狮法院一审宣判,陈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0岁的陈某祥,漳浦县人,个体经营户。几年前,因为生意上认识受害人解先生,今年6月,陈某祥主动联系上解先生,请其帮忙联系货源,加工服装。当月9日,解先生联系上一批货为成人运动裤,3种颜色共6632件,让陈某祥加工,双方口头约定每件加工费为4.9元,约定7月10日交货。
陈某祥收到委托后,再将该批服装委托另外4人加工,随着交货时间临近,陈某祥迟迟未交货,到了7月底,陈某祥要求每件服装加工费为15元进行结算,后经中间人调解,解先生被迫另外支付4万元。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勒索他人4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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