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作为泉州地区的试点之一,石狮于近日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这意味着给我市“舌尖上的安全”上了一道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从食品源头到餐桌,全程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既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食品企业撑起“保护伞”,可谓是一项双赢的举措。
石狮已有十余家单位投保
用餐者“吃出问题”可理赔
“只要餐饮单位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消费者再因合同内约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遭受损失,将由保险机构进行赔付”。
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单位包括闽南理工学院、石狮市南风幼儿园、福建石狮市华联服装配件企业有限公司、泉州市新吃通天餐饮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保费从1000元至上万元不等。
作为学校、企业和餐饮的典型代表,这些单位为石狮餐饮行业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也陆续拉开了我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的序幕”,石狮市市场监管局食药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随后与多家已投保单位先后取得了联系。南风幼儿园负责人林庆顺表示,此前在深圳地区时,当地幼儿园都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幼儿饮食安全。回到石狮后,对这一方面也时有关注,打听到保险公司有推出相关险种后,立即进行了投保。
福建石狮市华联服装配件企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林女士也告诉记者,公司从前两年就开始投保,作为规模企业,用餐人数多2000人,投保不仅是对职工用餐安全的保障,也会降低企业自身风险。而泉州市新吃通天餐饮有限公司同样从2012年就开始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此,公司相关负责人洪先生表示,出于对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重视,公司为此支付了上万元的保费。
不强制,不指定
单位可自愿选择保险单位投保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不强制餐饮单位参与”,据石狮市市场监管局食药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强制投保,也不指定投保单位,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每年需要支付的保费以规模、营业额等条件确定”。
而据泉州下发的试点工作方案,则鼓励对本地市场占有率大、社会影响面广又是生产高风险品种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处于食品销售环节的大型商场、批发企业,处于餐饮服务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参与该险种的投保。
同时鼓励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参加试点。
记者了解到,出于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度关注,近年来,社会各界对餐饮行业引进保险制度的呼声络绎不绝。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中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中国保监会今年也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不少业界人士也认为,该保险推广后,可以实现多方互利共赢,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抵御市场风险,保证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补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记者 谢艳 通讯员 庄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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