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人性化处置欠薪案件初显成效
石狮法院结合近期欠薪案件出现的新特点,推行人性化处置欠薪案件执行工作新模式。短短十余日内,执结三起涉及困难企业的欠薪案件,促使3家企业主动派员协助该院发放23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12月3日上午,石狮某公司老板刘某联系石狮法院,就其拖欠16名工人工资近20万元一事,表态立即派财务人员到法院发放工资。原来,上月初,该公司16名工人在领取工资未果的情况下,因担心公司倒闭,向石狮市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经劳动部门裁决公司应支付工人近20万元工资,但因公司资金迟迟未到位,案件进入石狮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1月15日,刘某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立即派财务人员与法院取得联系,在确认欠薪数额的情况下,当场向16名工人表态12月初即支付所有工资。但工人担心支付工资时间较长,企业会利用这段时间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坚决不同意。后石狮法院实际走访了解该公司的信誉及生产运营情况,考虑到若其因一时困难而进行财产查封的话,可能导致债主恐慌上门讨债、企业倒闭的情况。在刘某明确其有意愿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在明确告知刘某转移财产、恶意欠薪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如今,工人们已如期领到工资。
据统计,今年石狮法院已结案的欠薪案974件中,以工人实际领到工资款结案的已达942件,未领到工资的仅占32件,比例为3.28%。“企业故意拒不支付工资或跑路的现象已经很少,劳动者应该给企业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案件一到法院,就采取偏激方法要求法院立即查封财产,立即拘留法人。”石狮法院表示,会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处置欠薪问题,既不做恶意欠薪企业的“保护伞”,也不随意去推倒一家暂时有困难的企业。
石狮法院提醒,企业在出现欠薪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法院沟通配合,能继续经营的,一定要坚持继续经营,特别注意不要转移设备等财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法院将马上查封设备,如此一来债主一上门,企业估计就没有生存的机会了。(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邱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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