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内水路运输 二项审批事项在泉办理
2015-10-21 09:32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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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10月20日起,申请“外商投资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船舶管理、从事省内水路运输的企业审批及其船舶管理”的航运企业可直接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窗口办理,无需再向省部级申请,此举将进一步方便航运企业,提高审批时效。
据了解,依据行政审批权限划分,上述两项审批事项将由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统一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从事省际沿海水路运输的企业审批(含初次审批的船舶营运证配发)继续保留在省级实施,企业仍需向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为方便企业,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将帮助企业做好审核转报工作。同时,已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外商投资企业许可证件到期换发等工作,由所在地具有许可权限的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朱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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