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发布通知!对外来永返岗人员实行差异化医学观察

永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学校组   2020-02-17 16:54

关于印发永安市区域外来永返岗人员差异化医学观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安市区域外来永返岗人员差异化医学观察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学校组

  2020年2月14日

永安市区域外来永返岗人员差异化医学观察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企业返岗人员医学观察管理,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5号)精神,结合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省内外来永返岗人员划分为无疫情区返岗人员、零星散发疫情区返岗人员、一般疫情区返岗人员、较多病例疫情区返岗人员等四类,实行差异化医学观察管理。

一、返岗人员分类

(一)A类:无疫情区返岗人员。从省内无确诊病例或最后1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的县(市、区)、省外累计确诊病例数40例以下的设区市、且来永前14天内无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旅居史的返岗人员。

(二)B类:零星散发疫情区返岗人员。从省内无聚集性感染且确诊病例4例以下的县(市、区)、省外累计确诊病例数40-99例的设区市、且来永前14天内无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旅居史的返岗人员。

(三)C类:一般疫情区返岗人员。从省内发生一般聚集性疫情或确诊病例5-9例或存在地理传播风险的县(市、区)、省外累计确诊病例数100-149例的设区市返岗的人员。

(四)D类:较多病例疫情区返岗人员。从省内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或确诊病例10例及以上的县(市、区)、省外累计确诊病例数150例及以上的设区市返岗的人员。

二、差异化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一)A类和B类、C类从无确诊病例乡镇(街道)“点对点”来我市的返岗人员,要及时向所在企业报告,由企业逐个建立健康信息卡(附件2),指定一名防疫专管员,落实对该类返岗人员14天监督性医学观察,每天做好体温检测并记录,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但仅限其在厂区内活动,不得外出,尽量避免随意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有以上不适症状的,及时安排到定点医院就诊,严格居家医学观察,痊愈后方可上岗。

  (二)B类、C类从有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返岗人员和D类人员,要及时向所在企业报告,由企业逐个建立健康信息卡(附件2),指定一名防疫专管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管理,限制其与其他人员接触。

  (三)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情区返岗或来永前14天有湖北、温州等重点疫情区旅居史的,原则上劝其暂缓返岗,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返岗的人员,由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市防控指挥部同意后,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管理,14天隔离期满,无需进一步采取防控措施情形的,允许其上岗。

  (四)各企业要将以上四类人员管理情况(附件3、4)及时反馈所在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汇总附件4报市卫健局应急办(邮箱yayqfk@126.com,电话3650362)。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获取返岗人员名单或管理情况,落实对新增返岗人员首次随访和有症状人员的医学随访。

  附件:

  1.永安市区域外返岗人员分类分区管理目录2.永安市区域外返岗人员健康信息卡3.永安市区域外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4.永安市区域外返岗人员医学观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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