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三明日报   2018-05-21 15:49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昨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据通知,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三明市区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请绕行 三明三元区这两个路段即将进行交通
  • 三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7月1日起执
  • 三明将打造12处城边山水滞蓄带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