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教育 > 泉州中考 > 中招信息 > 正文

2014年福建泉州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工作意见(全文)

2014-06-06 14:52 来源:泉州招生考试信息网 0

七、定向招生

  各县(市、区)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4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40%的要巩固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

  今年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出50%的统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八、规范招生行为

  任何学校都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公、民办中学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审核、我局批准,并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九、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在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

  为促进泉州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5.5︰4.5普职比例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

十、加强学额巩固和质量监控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中考招生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要求统计初中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巩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单科及格率,并于10月10日前将填写后的《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我局中教科。

  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应于7月28日前结束。

推荐阅读:2014年福建泉州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安排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2014福建泉州中考往届生成绩怎么算 如何录取
下一条:2014年福建泉州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安排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