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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争创“花园城市” 打造升级版“新永春”

2015-03-23 13:53 来源:泉州晚报 0

  笔者日前从永春县创建“花园城市”工作办公室获悉,为巩固提升“最美县城”创建成果,全力争创“国家园林县城”,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打造升级版“新永春”,永春县今年决定实施创建“花园城市”工作。

  近年来,永春县尊重生态、注重规划、从严管理,通过推进桃溪流域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城区景观提升工程、开展“最美县城”创建工作等,使城区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该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省级生态县、福建“十大醉美县城”等荣誉称号。

  为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质,永春县决定开展实施创建“花园城市”工作,以争创“联合国人居奖”和“清新桃源·宜居永春”三年行动为载体,拟通过实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抓好市容市貌整治、完善基础和公用设施、创建“十里桃源”4A级旅游景区和文明评选活动等,努力把县城建设成为省、市乃至全国的“花园城市”。

  据悉,此次实施创建“花园城市”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广,工作时间跨度长,历时一年,其中1月份至2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至11月份为全面实施阶段,12月份为考核阶段。(林育华 赵明斌 周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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