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尚在学习却开车上路 永春一男子被查获悔不当初

东南网   2018-09-26 08:47

  25日13时4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永春高速出口执法站执法时,突然接到执法站预警系统报警,称当前有辆小型汽车违法状态未消除,民警立刻进行检查,不料竟查出该车司机未取得任何驾驶资格。

  驾驶员告诉民警自己并非车主本人,同时没有携带本人驾驶证件。民警让该驾驶员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但该名驾驶员闪烁其词,不停找借口,一会儿说让人送来,一会儿推辞说忘记身份证号码,需要打电话确认证件信息,期间多次想冲出执法站。

  民警见状,只得将该驾驶员控制住。经民警使用警务通核实,该驾驶员为林某,永春人,并未取得任何驾驶资格。

  在民警指出其真实身份信息时,林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尚未取得驾驶证驾车的违法事实。据林某本人交待,其几年前因盗窃被刑事处罚,前段时间刚出狱,并未考取驾驶证,目前还在驾驶证科目一学习阶段。今天因为家中有急事,情急之中才怀着侥幸心理向朋友借了车,谁知道被民警当场查获。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刘闽华 肖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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