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时间截至4月15日

东南早报   2018-03-31 08:18

  日前,永春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2018年永春县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据悉,此次童谣作品征集的主题重点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作品主要征集文字作品,闽南语童谣不参与征集;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往届县级及以上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获奖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作品征集的时间截至4月15日,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参与童谣作品创作,主办单位届时将组织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择优推荐4-6首参加泉州市评选。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利用大课间、班队会、德育课等时间,或利用节假日,结合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优秀童谣传诵、传唱、展演、展播等活动,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道德实践活动。(通讯员吕朝晖 记者颜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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