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

东南早报   2018-01-17 19:00

­  日前,永春县教育局下发《开展“书香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并实现全县三年“书香校园”全覆盖。

­  活动将利用多种载体营造师生阅读氛围,加强学校开放的阅读场所建设;开展“图书交换日”“图书漂流”等活动,方便学生时时阅读;开展“孩子家长共读一本书”活动,推进家庭阅读;学校不断完善阅览设备,充实学生读物,规范图书管理,向全体师生开放;有条件的学校精心编写校报或校刊;义务教育学校每周安排一节阅读课,以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积极推行多种师生共读等活动,发动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展示阅读所得,体验阅读的快乐,提升阅读效果。

­  《意见》还指出:各校每年要办好一届校园读书节,每学期一次读书沙龙,每学期开展一次读书征文活动,每学期办好一期阅读主题的黑板报(校报、宣传栏或校园广播节目),语文教师每周上好一堂阅读课,师生每学期精读一本课外好书,每月泛读一本课外书,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阅读报告,每年开展一次读书笔记展示;各校可邀请名人作家到校开展讲座,同时通过阅读考级、征文比赛等,定期开展“书香班级”“阅读之星”等评选,积极创设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书香校园。

­  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将把“书香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把“书香校园”建设和读书活动开展作为学校常规督查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促进书香校园建设常态化。(通讯员吕朝晖记者颜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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