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一都镇三岭村黄尧舜自制竹筏 为村民义务摆渡33年

泉州网   2017-10-19 08:47

­­  “尧舜啊,我们要过溪咯。”“就来。”这样的对话,曾经每天都在永春县一都镇三岭村上演。1980年至2013年这33年间,三岭村村民黄尧舜自制竹筏,为来往耕种的村民义务摆渡。2004年,有3名女子落入寒冷的溪水中,危急时刻,黄尧舜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将3人全部救起。他的事迹在当地被传为美谈。2005年,黄尧舜被评为“第四届泉州市道德模范”。

­  黄尧舜义务摆渡的事迹,在当地传为美谈。 (资料照片)

­  义务摆渡 33年自制11只竹筏

­  记者近日见到黄尧舜时,他黝黑的脸颊上挂着淳朴的笑容,下半身着一条老旧的布裤,裤腿卷到膝盖处,像是刚蹚过水的样子。“村里四年前修了路,我已经许久不摆渡了,但划了大半辈子的船,卷裤腿之类的习惯已经改不掉啦。”黄尧舜笑着解释。

­  今年65岁的黄尧舜是永春县横口镇人,年轻时当过兵,退伍后随着妻子一起搬到了一都镇三岭村。他们家门口有一条小溪,叫做土潭岭溪,河面宽度约有50米。小溪的一侧,只有黄尧舜一户人家,另一侧则居住着同村的100多名村民,而不少村民的农田就在尧舜家附近。一直以来,村民们要耕作,都要走上一公里的村路,绕过溪流才能到达对岸。“遇到春耕时节,溪水暴涨,村路泥泞,村民到对岸就更困难了。”黄尧舜回忆。

­  对于村民的难处,黄尧舜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慢慢在心中有了主意。年少时,他曾跟随祖父制作竹筏拿到市场上卖。他决定做个竹筏,帮助村民摆渡过溪。

­  说干就干,他独自上山砍毛竹,用了两天时间,自制了一条宽1.5米、长8米的简易竹筏。从此以后,他便自愿当起了三岭村的“义务摆渡人”,一年365天,从未有一天缺席。自从有了这个“义务摆渡人”,村民们过溪只要花两分钟的时间。他先后制作了11只竹筏,一天平均摆渡来回10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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