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建立美丽乡村后续管护机制 管护不到位全县通报
2016-03-29 16:48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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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永春县出台《永春县美丽乡村后续管护工作意见》,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进美丽乡村持久美丽、有序运行。
2012年,永春县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创建了“田园风貌型”“特色文化型”“滨溪休闲型”“生态旅游型”“造福新村型”“产业带动型”6大类型50个县级、137个乡镇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永春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但因为缺少后续的管护机制和资金支持,有个别美丽乡村在建设后出现公共设施缺少管理维护,缺少可持续产业支撑等问题,急需做好建后管护工作。”永春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该县创新完善美丽乡村后续管护机制,将从县镇村各级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培育发展具有优势和潜力的特色产业,让乡村资源变成美丽经济,为美丽乡村后续管护和提升建设提供支撑,并发动群众认管,提升管护效益。
据了解,永春将建立由县委组织部、农业局、民政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文体新局、环保局、广电网络集团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美丽乡村后续管护综合考评组,重点考评县级示范村,乡镇级示范村则由各乡镇自行考评。考评组将从环境卫生保洁、公共绿地管护、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美丽乡村云平台维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维护、特色产业发展、路灯巡查维护、文体活动设施维护、村财增收等9个方面,每季度考评一次。
“为调动管护积极性,县财政每年将安排100万元作为后续管护奖励经费,对季度考评总成绩第1—5名的县级示范村分别奖励3万元,6—10名各奖励2万元,对管护不到位的村进行全县通报和媒体曝光。”永春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姚德纯 吴文得 黄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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