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意见》政策 加快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
园区配套:加强泉州高新区主园区建设
作为泉州高新区主园区,《意见》将加快高新区主园区建设,建立泉州高新区日常管理协调机构,组建泉州高新区主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同时,深化泉州高新区主园区规划,全力支持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福建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将台商投资区公共设施纳入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盘子,力促大型公共设施在台商投资区布局,大力支持台商投资区重大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百崎湖整治和金屿大桥、百崎大桥、秀涂码头与铁路支线建设。
文化社会:努力打造文化体育强区
根据《意见》,台商区科教文卫事业都将得到全面发展。教育方面,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到台商投资区办学,鼓励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到台商投资区设立新校区;卫生方面,支持台商投资区引进外资、社会资本创办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医疗服务机构。同时,支持台商投资区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文化事业和产业方面,加强台商投资区文化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和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文化、体育强区;支持台商投资区建设文化产业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在台商投资区兴办各类文化企业,大力发展工艺美术、影视演义、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鼓励台商投资区与台湾民间交流协会共同建设雕刻艺术等产业项目,着力打造雕艺产业品牌。
政策支持:支持台商区申建保税港区
《意见》指出,将支持台商区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台商区申报“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实验区”,申建“对台投资与贸易便利化实验区”,并支持台商投资区申建全省海洋经济产业示范园区。鼓励台商投资区申建保税港区,在台商投资区率先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放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限,深化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同时,我市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至201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台商投资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资金5000万元。市直各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建设项目、产业、资金、人才向台商投资区集聚,与各县(市、区)一同全力支持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记者 游怡冰 通讯员 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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