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区发布关于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   2021-10-02 12:44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区林区安全稳定,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1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1〕6号)要求,现将全区林区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期2021年10月1日—10月7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所辖行政区域森林、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二)禁止吸烟、野炊、玩火;(三)禁止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四)禁止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烧山开荒;(五)禁止点烛燃香、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四、其他事项(一)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二)森林火情举报电话:0595-27398876。

  特此通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

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

2021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公告通知

  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公安分局:

  现将《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1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各司其职,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各乡镇要立即将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转发各行政村,橙色预警期间(10月1日-7日),区管委会发布禁火通告,全区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各乡镇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要增派护林员上山巡护,加大巡护密度,关键时段、重要部位要全方位、全时段巡查,确保巡山护林到位。

  四、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备勤状态,集中待命,一旦出现森林火情能够迅速出动,高效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五、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乡镇至少要有一名主官带班。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大火小报、迟报漏报、相互推诿等现象的发生。                             

  泉州台商投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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