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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基本医疗保险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异地门诊费用怎报销

2014-09-26 16:30 来源:泉州市医保中心 0

泉州基本医疗保险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异地门诊费用怎报销

  泉州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指南须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对于泉州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办理转外就医,外伤性医疗费用怎么报销,异地安置门诊费用怎么报销,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报销流程有哪些,下面随闽南网小编一起来了解泉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类)办理流程和须知:

泉州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办事须知(医疗服务类)

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制2012.08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政策依据

对象或条件

办 理 须 知

办 理 流 程

主要负责科室

1

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和
治疗项目
泉劳医[2000]210号 符合条件的患者 1、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审批表》,以及该病种相关诊断材料(住院者应附出院小结);
2、申请人社保卡;
3、申请人近期1寸彩照;
4、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5、如办理特殊病种延期的(家庭病床除外),只需持《泉州市基本医疗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
1、新办该服务项目的,由医管科长审核;
2、该服务项目延期的,经医管科窗口人员初核后,由医管科长审核;
3、分管主任审批;
4、医管科窗口人员进行电脑登记;
5、新办项目“诊疗证”须经人秘科加盖公章。
1、医疗管理科

2

办理家庭
病床
泉劳医[2000]162号 符合条件的患者 1、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审批表》,以及该病种相关诊断材料(住院者应附出院小结);
2、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1、医管科长审核;
2、分管主任审批;
3、医管科窗口人员进行电脑登记,并出具《家庭病床通知书》。
1、医疗管理科

3

办理转外
就医
泉劳医[2000]162号 符合条件的患者 1、提供疾病证明书,个人社保卡;
2、向所属医保中心医务科报备、登记;
3、领取《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及一次性告知材料。
1、医务科工作人员登记,并发给相关材料;
2、本省范围内就医的,登记就医信息;非本省范围内就医的,登记报备信息。
3、本省范围内就医的,分管主任审核登记信息。
1、医疗管理科

4

外伤性医疗
费用报销
泉劳医[2002]189号 外伤性患者 1、患者3天内提出刷卡申请;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泉州市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外伤性疾病确认书》;
4、本次患伤的单位证明;
5、如报110、120者,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非交通事故证明书;
6、如已发生医疗费用,需提供费用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长期医嘱及短期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7、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1、医管科长对是否同意补刷卡或报销进行审核;
2、补刷卡的,分管主任签字同意后,经医管开具《同意补刷卡结算通知单》,由就诊医院补刷卡录入费用;
3、费用报销的,医管科工作人员审核医疗费用;
4、医管科开具报销发票;
5、分管主任审批、签字;
6、财务科开具支票;
7、支票经人秘科盖章。
1、医疗管理科
2、计划财务科
3、人秘科

5

转外就医、
异地安置
住院医药
费用报销
泉劳医[2000]162号 转外就医或异地安置患者 1、个人IC卡;
2、医疗费用发票;
3、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4、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5、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6、短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7、出院小结;
8、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1、医管科窗口人员根据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2、医管科开具报销发票;
3、分管主任审批、签字;
4、财务科开具支票;
5、支票经人秘科盖章。
1、医疗管理科
2、计划财务科
3、人秘科

6

异地安置
门诊特殊
病种医疗
费用报销
泉劳医[2000]162号 异地安置的特殊病种患者 1、个人IC卡;
2、医疗费用发票;
3、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4、门诊诊疗证(附有医生诊疗、用药记录)和明细清单;
5、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1、医管科窗口人员根据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2、医管科开具报销发票;
3、分管主任审批、签字;
4、财务科开具支票;
5、支票经人秘科盖章。
1、医疗管理科
2、计划财务科
3、人秘科

7

异地安置
普通门诊
医疗费用
报销
泉劳医[2000]162号 异地安置的患者 1、个人IC卡;
2、医疗费用发票;
3、门诊诊疗证(附有医生诊疗、用药记录)和明细清单;
4、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1、医管科窗口人员根据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2、医管科开具报销发票;
3、分管主任审批、签字;
4、财务科开具支票;
5、支票经人秘科盖章。
1、医疗管理科
2、计划财务科
3、人秘科

8

外出急症
住院医疗
费用报销
泉劳医[2000]162号 单位外出急症住院参保职工 1、单位出具外出理由证明书;
2、个人IC卡;
3、医疗费用发票;
4、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5、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6、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7、短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8、出院小结;
9、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1、医管科窗口人员根据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2、医管科开具报销发票;
3、分管主任审批、签字;
4、财务科开具支票;
5、支票经人秘科盖章。
1、医疗管理科
2、计划财务科
3、人秘科

9

医疗保健
对象医疗
费用报销
泉政文[2010]31号 正副处级干部、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1、实时刷卡结算在泉州统筹区内的费用;
2、泉州统筹区外的费用报销需提供:
(1)门诊费用发票;
(2)门诊诊疗证(附有诊疗、用药记录)和明细清单;
(3)住院费用发票;
(3)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4)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5)长期医嘱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6)短期医嘱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7)出院小结;
(8)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1、计划财务科

10

二等乙级
以上革命
伤残军人
对象医疗
费用报销
泉政[2004]文55号、泉劳社[2004]文74号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1、《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诊疗证》(门诊需有医生填写的门诊诊疗用药记录)和门诊明细清单;
2、医疗费用发票(门诊发票、住院发票);
3、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4、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5、长期医嘱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6、短期医嘱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7、出院小结;
8、办理报销人身份证。
1、医管科审核;
2、分管主任审批;
3、财务科开具支票;
4、支票经人秘科盖章。
1、医疗管理科
2、计划财务科
3、人秘科

  以上就是泉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类)在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办事须知,更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和流程可到泉州基本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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