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禁令
泉州市场监管 2020-03-16 16:02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依照市人大的工作部署,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三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禁令:
一是印制了10万份《重要提醒!!!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宣传单,按照辖区经济户口、农贸市场数量,分发至各辖区局进行下发、宣传。

二是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会同市纪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带队对各个辖区市场进行巡查督导,积极贯彻落实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禁令。在洛江区检查时,督导人员强调,要加强对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的监管力度,积极履职,依法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大对农贸市场和电商平台监测力度,及时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删除和屏蔽“野味”菜品的订餐信息。
三是提升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积极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商场,积极宣传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