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前置需要哪些许可文件? 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
2014-10-13 09:25 来源:闽南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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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 | ⑴生产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定点;⑵安装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⑶销售实行定向销售(生产企业定向销售给安装企业) | |
62 | 电影业 | 《电影管理条例》 | ⑴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摄制电影许可证;⑵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核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由县级以上电影行政部门核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
63 | 广播电视及电视剧制作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⑴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⑵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核发许可证 | |
64 | 印刷业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⑵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由县级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 取消公安部门核发特行许可证(见第一批第113、114项) |
65 | 出版业 | 《出版管理条例》、《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⑴ 出版单位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省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许可证;⑵出版物印刷或复制业务,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⑶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 连锁经营业务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查批准;⑷报纸、期刊、图书总发行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⑸报纸、期刊、图书批发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 可;⑹批纸、期刊、图书零售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⑺出版物进口经营,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⑻地图出版由省级以上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⑼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设立由新闻出版署审批;⑽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批;⑾出版物发行单位由县级以 上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 出版物包括电子出版物 取消出版物出租单位设立审批(见第三批第244项) |
66 | 音像制品业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⑴ 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复制单位由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核发音像制品出版经营许可证、复制许可证;⑵音像出版单位外的单位设立独立从事音像制品的制作 业务单位,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核发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⑶设立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⑷ 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⑸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由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 证 | 取消公安部门对音像复制企业的设立审批(见第三批第42项) |
67 | 广告业 | 《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 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广告企业、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⑵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广告企业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 | |
68 | 娱乐经营场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文化行政部门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 取消公安部门冶安审核(见第一批第102项) |
69 | 公共场所经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 |
70 | 营业性演出机构 | ⑴营业性文艺表演单位设立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⑵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取消公安部门治安审核(见第一批第102项);取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见第三批第150项) | |
71 | 旅行社 | 《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⑴ 设立国际旅行社经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⑵设立国内旅行社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 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⑶外商投资旅行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⑷经营边境境游和赴港澳台游的旅行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 | 取消旅行社门市部设立审批(见第三批第279项) |
72 | 旅馆业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⑴公安部门核发特行许可证;⑵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 |
73 | 拍卖业 | 《拍卖法》 | 省级拍卖业主管部门核发许可文件;公安部门核发特行许可证 | |
74 | 烟草业 |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⑴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⑵烟草制品批发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⑶零 售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立烟草专卖部门的地方由上级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⑷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 专用机械的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⑸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或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销售业务 的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⑹开办烟草专卖品交易市场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⑺烟叶 收购站(点)设立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 取消外国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申领牿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见第三批第360项) |
75 | 商用密码产品 |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 ⑴生产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指定;⑵销售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许可 | |
76 | 经营性测绘业务 | 《测绘法》 | 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核发测绘资质证书 | |
77 | 食品生产经营 | 《食品卫生法》 | ⑴食品生产、经营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⑵保健食品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 |
78 | 糖精生产 | 《关于加强糖精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的规定》 |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定 | |
79 | 粮食收购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粮食收购资格证书 | |
80 | 棉花收购加工 |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 省级认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核发棉花收购或加工资格证书 | 皮棉经营除外 |
81 | 绵纺业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纱生产能力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纺织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 |
82 | 缫丝绢纺生产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缫丝、绢纺生产企业准产证 | 原为中国纺织总会审批 |
83 | 羊绒收购生产加工出口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羊绒产销管理的通知》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认定资格 | |
84 | 生猪屠宰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商业流通和农牧等主管部门实行定点屠宰 | |
85 | 特种设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⑴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⑵维修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⑶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理、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
86 | 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生产装配加工贸易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汽车工业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 | |
87 | 报废汽车回收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认定书 | 取消公安部门特行许可(见第一批第112项) |
88 | 车辆维修 | 《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 | ⑴机动车维修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⑵农机维修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确定机械维修等级 | |
89 | 文物经营 | 《文物保护法》 | ⑴设立文物商店、文物销售由省级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⑵从事文物拍卖由国务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文物拍卖许可证 | |
90 | 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 | 《宗教活动场管理条例》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县级以上宗教事务所管理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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