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0措施促商贸企业发展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2014-09-18 11:1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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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18日讯 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促进内贸稳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新增的一定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批发、零售贸易企业2万元,住宿、餐饮企业3万元。泉州市拟通过加快大型专业市场发展、支持城乡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等多方面,促进泉州内贸流通企业发展。
据介绍,今后,全市新竣工的大型专业市场,每年将由市产业集群发展资金给予补助。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支持总部设在泉州市的内贸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涉及工商登记、税收登记、消防验收等变更手续,各级部门还将为其简化办理手续,限时办结。
泉州市还将推动有竞争力、有市场、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商超、建材卖场等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而为了降低内贸流通成本,相关部门对餐饮业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将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按有关规定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保本微利的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具体工作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海都记者 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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