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泉州天然气企业终端销售价调整 企业用气最多省百万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8-01-26 08:45

  闽南网1月26日讯 昨日,泉州市物价局发布有关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为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根据省政府相关通知和市领导批示精神,泉州市天然气企业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如下:对全市工业企业2018年2月1日至2月28日使用天然气用气量同比增长部分,企业终端气价在现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每立方米降低1元的优惠。其中,对2017年3月以后新增的天然气企业用户,按2018年2月份实际用气量的30%计算。单个企业最多优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海都记者 陈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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