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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环评机构被责令整改 半年内不得开展业务

2016-04-22 15:4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22日讯 泉州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昨日发布消息,援引省环保厅通报,披露20家环评机构被责令整改,期限为6个月。

  整改期间,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受理这20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整改期满,须经省厅同意后方可恢复开展业务。

  被责令整改的20家环评机构如下: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永安市环保技术服务公司,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都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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