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八环相扣治理“两违” “无违建区”初见成效
2015年4月起,泉港区全面启动创建“无违建区”工作,当月,全区“两违”调查摸底106宗6.4万平方米,结合分类处置历史“两违”,实际拆除170宗6.9万平方米,实现月度“零违建”。这得益于泉港区行政执法局依据“勤巡查、控源头、掐萌芽、重信息、依法治、兑奖惩、零违建”的总体目标,制定了环环相扣、公开透明而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
据泉港区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海鹏介绍,这套工作流程共设置8个环节,集中体现了泉港“两违”综合治理的主要创新做法。本月下旬全市“两违”综合治理现场会将在泉港召开。 □本报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杜伟毅
第一环节 重信息抓源头
为保证巡查无缝对接,泉港区构建起区、镇(街)、村(社区)“三位一体” 的网格化监管网络,建立8支总计160多人的巡查队伍,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巡查;为了确保巡查细化到线到点,采取摩托车或徒步巡查等方式进村入巷展开拉网式全面巡查,提早发现和掌握群众违建前建材准备等动态和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劝导、早制止。
在日常的巡查中,要求各中队从源头“抓”起,注重脚手架及基础整治,联合多部门开展整治“建筑三材”行动,从源头上杜绝“两违”现象蔓延。陈海鹏说,每天,他们都有专人接听群众的举报电话并做好记录,群众举报的信息一旦被核实,将获得500元的奖励,由此也进一步提升社会大众举报的积极性,从而正确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和“共治违”。
通过片村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两违”督查组督查、群众举报、部门及领导转办、批示等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两违”信息由信息中心汇总后,将推送至下一流程解决。
第二环节 群发“两违”信息
利用治违平台短信群发通知相关区领导、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监察局、执法局、国土分局等部门领导及相应督查组,各镇(街)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陈海鹏介绍说,第一环节收集的“两违”信息将通过治违平台短信群发,通知所有相关人员,使“两违”信息一经发现就处于全区公开状态,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促,其目的是要达到让违建无处遁形,让治违公开透明,有效杜绝各类“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行为,实现“两违”查处率达100%。
第三环节 现场核实取证
收到“两违”信息后,各相应责任片区执法组及督查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核查、拍照取证,及时制违;同时形成相应的报表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为今后是否整改到位提供对比证据。
相应的信息核查准确后,在第一时间被推送至各中队、镇(街道),从而启动第四工作流程。
第四环节 7日内整改到位
接到经核查属实的“两违”信息后,镇(街道)将于7日内组织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督促对方自行整改到位,对情况较为复杂的,由所在镇(街道)上报区治违办牵头进行拆除整改。
第五环节 核实整改现场
为防止各镇(街道)可能出现对“两违”拆除不彻底等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区治违领导小组分别向辖区7个镇(街道)专门派出了由7名科级干部担任组长的“两违”督查小组,严格按照区治违办编制的《“两违”整改核销审批表》要求,逐宗到现场核查是否达到将“两违”拆除恢复至原貌的整改标准,坚决杜绝因应付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的“两违”死灰复燃的现象
第六环节 案件逐级核销
为确保“两违”执法的公平公正和责任追究的公开透明,泉港区采取“两违”整改核销现场核查、逐级审核的办法,对举报信息不论真伪均按照整改核销流程逐级进行检查、复查、核销,组织召开由多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对已整改的“两违”、对照拆除至恢复原状的标准,逐宗逐件进行集体评议和核销;同时,重点对重大疑难或情况复杂的“两违”个案的整改处理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明确相关处置意见与整改要求,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层层有把关”,严禁以罚代改、违规审批和突击审批。
第七环节 层层递进追责
为确保“两违”巡查监管和制止、拆除的责任真正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泉港区首创制止“两违”层层递进追责制度,视情节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中止职务、降职、免职、效能问责等处理;累加至5宗以上(含5宗),将对镇(街道)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联席会议在研究确定各镇(街道)“两违”整改是否符合整改核销要求的同时,同步启动相关问责程序。其中对未能进行有效整改直至恢复原貌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虽已整改但存在巡查不到位或信息报告不及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效能问责。截至目前,全区因治违工作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累计95人次。
第八环节 亮治违“红绿灯”
奖惩并重,赏罚分明,亮出治违“红绿灯”,这是泉港强力推进制止“两违”工作的一项有效动力。按规定,泉港区对当月“零违建”的镇(街道)给予5万元奖励,半年度“零违建”的奖励50万元,年度“零违建”的奖励100万元,对年度“零违建”的村(居)主干每人各予以奖励5000元;同时,各镇(街道)也及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的配套奖惩规定,并对相关镇(街道)、村(居)责任干部和城管、国土执法人员予以奖励。截至目前,区政府已通报表彰了12个治违工作先进单位和100名治违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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