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港新闻 > 正文

泉港区某房地产售楼部原售楼员侵吞客户购房款落网

2015-05-12 11:55 来源:泉州晚报 0

  泉港区某房地产售楼部原售楼员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客户购房款,日前被依法逮捕。

  到了交房的日子,购房者朱某带着相关手续到泉港区某房地产售楼部准备提房,但是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他并未在该楼盘买房子。朱某提供了一系列购房证明材料,并表示自己已经将购房款交给售楼员唐某。售楼部负责人庄某感觉事情不妙,因为唐某已经辞职,一时无法联系上,他便与朱某马上到泉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经过调查,与朱某有相似遭遇的人不少,均是通过唐某购买商品房,却无法提房。因涉案受害群众众多,影响恶劣,经侦大队接案后,成立专案小组侦查。

  经查,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唐某在泉港区某房地产售楼部担任销售员期间,利用日常接待购房客户过程中代收购房款之便,未将代收的款项缴入开发商指定的对公账户,而是通过伪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件交给购房客户,将上述代收的款项占为己有,并用于赌博。

  犯罪嫌疑人唐某利用上述手段共收取购房客户朱某等8人的购房款计774096元。2014年12月5日,唐某离职。当该售楼部发现上述情况后,唐某因无法返还上述侵吞款项,从泉港区出逃。近日,泉港经侦大队专案民警在晋江市陈埭镇一出租房内抓获唐某。(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林志平 叶传雄)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泉港男子回乡办爱心餐厅 市民享免费午餐看24孝故事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