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封景田水现黑色“虫卵”追踪 或可获十倍赔偿金
2015-01-10 07:5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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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封景田桶装水现黑色‘虫卵’”追踪
工商人士表示 或可获十倍价款赔偿金
闽南网1月10日讯 家住泉港的刘先生,喝了8年的景田桶装水,突然发现水里有“虫卵”。刘先生与福建省莆田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多次协商赔偿,均以失败告终(详见本网昨日报道:未开封景田桶装水现黑色“虫卵” 公司:水未开封未造成伤害)。昨日上午,记者从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这瓶桶装水未开封,并未对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刘先生可要求福建省莆田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或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若调解不成,刘先生也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中心的林女士说,刘先生还可以拨打莆田的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投诉时需详细说明产品的名称、具体批号等信息。(海都见习记者 李斐斐 海都记者 陈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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