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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全面实行入(返)区人员信息自主申报制度

泉港区融媒体中心   2022-05-15 12:46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决定即日起全面实行入(返)区人员信息自主申报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人群

  所有省外或省内有疫情地区入(返)区人员;区外隔离场所(含隔离人员)、定点医院(含治愈病例)、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入(返)区人员。

  二、登记方式

  通过微信扫描“泉港入区登记”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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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登记推广

  区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主要出入口,企业、学校、酒店、宾馆、出租公寓、建筑工地、快递物流、景区景点、商超、医院,石化园区、各村(社区)公共场所等均应广泛张贴“泉港入区登记”二维码,方便群众填报相关信息。

  四、登记查验

  区内企业、用人单位(建筑工地、商贸物流)凭泉港区入区登记完成的手机页面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办理上岗(录用)等手续;出租房、酒店、宾馆、公寓、民宿凭完成登记的手机页面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办理入住手续。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务必第一时间报告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酒店,配合落实相关防控管理措施。

  五、责任追究

  泉州市外入区人员入(返)区后第一时间就近到便民采样点落实核酸检测,不如实登记报备、报告或拒不落实有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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