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7号通告
福传泉港 2022-03-22 09:06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判论证,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防止疫情外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泉港区海南街9号3单元,11号1单元、2单元,海南街店面9-9号、9-11号、11-1号、11-3号、11-5号、11-7号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