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牢疫情“防护网” 泉港区继续实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i泉港 2021-10-12 17:18
药店不仅仅是群众购药的便利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还承担着早期监测等“哨所”防控职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泉港区继续实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为疫情防控多添一道筛查关,多加一层安全网。
在山腰街道某家药店,工作人员正一一对前来购药的顾客进行测温、“三码”联查等入店必检项目。店内退烧、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整齐地摆放在药店的货架上,重新恢复了正常销售。
某药店执业药师唐海华:“退烧的、止咳的、抗生素,还有抗病毒这四类(药品),根据顾客的身份证实行实名登记(购买),如果没有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的,我们是拒绝入内(购买)。此外‘三码’如果不正常的话,我们也是拒绝(顾客)入内,然后再上报。”
为充分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前沿“哨所”作用,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时对药店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回头看”督查。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股负责人柳清珍:“疫情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管控力度,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四类药品,退烧、止咳跟抗生素、抗病毒药品是否落实实名登记、上报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有每15天一周期的核酸检测报告,是否配合接种疫苗。”
除此之外,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各零售药店发现购药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病例、密接人员接触史,且伴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还需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有效阻断病毒传播。
据悉,全区目前共有77家药店,自9月10日以来,全区共登记上报购买发热、咳嗽相关药品信息七千多条,持续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7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63家次,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刘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