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发布关于对群众举报涉疫情违法违规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i泉港   2021-02-09 10:57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群众举报涉疫情违法违规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疫情防控期间,凡举报以下有关人员或提供有关线索的群众,经查实后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境外偷(私)渡返乡人员;

  (二)境外、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未如实报告信息,未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的;

  (三)非发热门诊(哨点)医疗机构违规收治发热患者的;

  (四)药店出售退热、咳嗽药品未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及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五)违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

  (六)未经审批举办大规模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七)承办大规模集体聚餐的餐饮行业。

二、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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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惩办法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并提供被举报行为的具体情形(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违规行为),若有相关材料应一并提供。

  (二)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由受理部门兑现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三)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公安分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厉打击相关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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