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规范餐饮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

泉港广电   2020-02-28 16:46

  2020年2月27日,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规范餐饮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内容如下: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规范餐饮经营活动的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为强化餐饮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活动要求如下:

  一、所有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戴手套上岗。每日开展2次测温并记录,严禁患有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严格落实餐具消毒制度,鼓励使用一次性餐具。

  二、一律采取“无接触”打包和外卖服务。外卖送餐员不得进入店内取餐。

  三、一律不得提供堂食。严禁包厢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

  四、一律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五、一律实行间隔管理。在地面醒目位置标注间隔线,排队取餐人员间隔不得少于1米。同时加强对餐饮店门口购买、打包、结算人流管控。

  六、一律采用网络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七、对围桌聚餐、聚众饮酒等行为,一律强制关停,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八、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一律奖励口罩50个。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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