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宣判 泉港男子一审获刑七个月

泉州晚报   2020-02-22 09:39

  昨日上午,泉港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被告人陈某韬犯诈骗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全省首例宣判的涉疫情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中下旬,陈某韬从网络上下载N95等口罩图片加以编辑,在网上交易平台发布可以低价出售大量口罩的虚假信息。购买人通过线下交易、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方式付款,收到款项后,陈某韬便将对方账号拉黑或中断联系,以此骗取他人钱款。1月26日至27日,陈某韬分别骗得田某、蔡某等1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5020元。(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林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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