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法院发出泉州法院首份附“法官寄语”的离婚证明书

泉州晚报   2018-01-26 12:57

­  “人生得失无常,凡是路过的,都是风景……你只有从过去中转身,看得开放得下,才能从容地活在当下,幸福才会在明天迎接你。”这段温情的寄语,出现在泉港法院1月25日向当事人发放的首份《离婚证明书》上。据了解,这是全市法院首份附“法官寄语”的《离婚证明书》。

­  离婚证明书上有法官的温情寄语

­  记者看到,在这份《离婚证明书》上,仅载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案号和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隐去双方离婚事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隐私。此外,在证明书的背面附有温情的法官寄语,寄语当事人放下过去,从容开始新的生活。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或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因审理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必须载明当事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处理的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涉及隐私的问题。当事人日后若处理一些必要的事务,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时,会带来一定的不便和尴尬。

­  考虑到该情况,泉港法院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方式,以司法便民为出发点,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并通过法官充满温情与期望的话语,触动感化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灵,让法律的温度蕴于审判内外。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叶绿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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