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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2016-05-31 16:19 来源:泉港新闻网 0

  日前,泉港区文化馆在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定中,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称号。

  按照规定,国家一级文化馆的评定内容包括馆舍建筑面积、人均财政拨款金额、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数字服务能力、群众文艺创作及辅导、群众满意度等8项必备条件。

  区文化馆馆长 黄嘉辉:“在8个必备条件中,我们在两个方面远超标准。像馆舍面积,他要求一级馆面积需2500平方米,但我们达到4500平方米,超了2000平方米;还有人均财政拨款金额,一级指标只要求人均1.4元,2014年泉港人均财政拨款金额达到8.8元。”

  区文化馆投入运行以来,充分利用馆内的文化阵地和人才优势,开设美术、绘画、音乐、舞蹈等免费课程,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而非遗展厅的设立也让区内非遗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传承和保护。

  黄嘉辉:“文化馆自成立以来也做了一些创新的工作,像我们参与的海峡两岸北管学术研讨会,被誉为泉港同一首歌的泉港之夏文艺巡演,涂岭猪脚节、峰尾古城文化节、锦绣广场文化节等,不止在我们泉港、甚至在省内、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区文化馆开设多样化的办学课程,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仅使全区的文化事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发展,也让泉港文化得以“走出去”,得到更多的人认识和喜爱。

  黄嘉辉:“我们以这次评选国家一级文化馆为契机,巩固以前的成果,在这基础上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如免费文化艺术培训,充分利用文化馆的阵地优势,来凝聚泉港文化艺术人气,让文化馆成为泉港人民真正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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