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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打9岁不写作业儿子 泉港一母亲故意伤害获刑

2016-03-30 08:39 来源:泉州晚报 0

­  儿子不懂事,做母亲的恨铁不成钢,忍不住动了手,儿子受了伤,母亲也因此犯了罪。近日,泉港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母亲打儿子的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庄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  小张今年9岁,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平时比较淘气,学习不够认真,这让母亲庄某甲很是头疼。去年11月11日,庄某甲发现小张并未改正考卷上的错误,也未完成学校布置的课外作业,还撒谎,一气之下扇了儿子一巴掌。想到儿子的不乖之处,她又将儿子绑到床头,用制作网球拍的塑料网线抽打儿子,想用这种严酷的方式教育儿子“改过自新”。

­  小张第二天照常到学校上课,因身体不舒服有呕吐现象。班主任发现小张不太对劲,询问后得知原来是被母亲打了,于是报警并电话联系庄某甲到学校。庄某甲到学校后,承认了打儿子的事实。经法医鉴定,小张此次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  泉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甲故意伤害儿子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庄某甲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及其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等,依照刑法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  法官表示,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但在教育过程中应有耐心,并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采取殴打、体罚等极端方式。否则,即使打自己的子女,也无法达到教育目的,反而会造成子女心灵创伤,同时也涉嫌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陈碧梧 庄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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