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年设50万 奖特色教育
2012-05-04 07:1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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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将每年安排50万元,设立扶持“特色教育奖”,用于奖励特色教育先进校、示范校以及在特色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师生。
海都闽南网讯 泉港区将每年安排50万元,设立扶持“特色教育奖”,用于奖励特色教育先进校、示范校以及在特色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师生。
记者昨天从泉港区政府了解到,该区日前下发《泉港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管理工作意见》要求,今后泉港区学校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根据教育质量等,每年予以一定的奖励。
据悉,泉港区每学年都将评出前两名高中学校,并授予“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学校”称号,分别给予奖励8万元、5万元。每学年评出前五名初中校,授予“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学校”称号,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为鼓励乡镇扶持民办幼儿园,每学年除了从区直幼儿园中评出一所授予“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幼儿园”称号,给予奖励3万元外,7所镇中心幼儿园每学年与本镇内的两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捆绑式联评,评出前三名授予“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幼儿园”,分别给予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本网记者 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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