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设800万元资金 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
2015-09-17 09:2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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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17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获悉,《关于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印发,提出设立“泉州市快递服务发展资金”800万元,各县(市、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配套资金、出台相应扶持措施,促进泉州市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
注册地在泉州市的快递企业,适用相关政策。对快递年业务量超过5000万件且年增幅40%以上的快递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快递业务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快递企业,在泉州新增设立省级以上快件分拨中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设在泉州的快递总部企业对市域外快递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一企一策”给予重点扶持;对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顾问等前期费用,经确认的,视并购重组规模予以一次性补助25万~50万元。
另外,鼓励企业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等形式,建设邮政快递综合便民驿站2000个以上,加快推进城乡快递配送全覆盖。市邮政管理局对综合便民驿站实施备案管理,经备案的,酌情每个给予1000~3000元资金补助。
同时,每年安排50万元支持建设快递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院校开设快递专业课程,与快递企业合作共建业务技能培训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也将纳入培训补贴范围,逐步实现快递企业全员持证。其中,企业快递业务员持证人数80人以上,且占全体员工数量6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中、高级快递业务员占快递业务员比例40%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快递业务员持证人数占全体员工数量9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海都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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