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级法院跨域司法升级 执行款赃款可异地领
2015-09-17 08:0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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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17日讯 泉州两级法院“跨域·连锁·直通”模式升级,不仅民商事可以异地立案、开庭和审判,就连执行款和赃款,也可以异地发放了。昨日下午,鲤城法院与洛江法院远程对接,完成了泉州第一例刑案赃款异地发放。
小游通过远程视频,在洛江法院领款
去年12月,小偷刘某多次窜至洛江马甲某高校学生餐厅内,采用扒窃的手段,盗走小游等4名学生随身携带的手机,而后前往泉州市区销赃。
刘某今年1月在市区行窃被当场抓获。因犯盗窃罪,刘某一审被鲤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昨日,鲤城法院与洛江法院沟通后,被害人小游等人到就近的洛江法院,通过“跨域·连锁·直通”诉讼平台远程视频,确认身份后便领取了赃物折价款。
记者了解到,除了赃款发放,执行款的发放也被列入该项便民诉讼服务中。(海都记者 韩影 通讯员 王文鑫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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