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最高涨15%平均涨10%

2015-07-24 08:00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24日讯 你可以向你的老板要求涨薪啦,涨幅基准线为10%。昨日,泉州市人社局发布泉州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测算并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准,今年泉州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5%,基准线为10%,下线为3%。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据介绍,该工资指导线是根据近十年来泉州GDP、在岗企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水平、全社会劳动生产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综合因素测算。根据上述指导线,假设A企业B员工月薪3000元,那么该员工工资涨幅最高可涨3000×15%即为450元,平均增长3000×10%即为300元,最少涨幅3000×3%即为90元。

  调整工资时,企业应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高于工资增长上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应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进行。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困难企业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按原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海都记者 曾小琴)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泉州的哥滨海公园附近救下跳海女孩 凌晨打车说要去看海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