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彩票还到彩票店准备兑奖 在泉州市区被抓
2015-07-19 09:26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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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寿宁县的余某先后10次盗窃现金三四万元及部分彩票,还到彩票店准备兑奖,结果自投罗网。近日,丰泽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余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4年11月20日15时,中心市区某福利彩票店的小侯在上班时,一个男子拿着一叠刮刮彩说要兑奖。小侯检查刮刮彩后,告诉对方这些彩票不是在他的店里买的,让他到购买的店里兑奖。那个男子说才500多元,就在这边兑一下,省得跑很远。
小侯起了疑心,想起之前福利彩票QQ群里有人说南安一个店被盗了几包刮刮彩,于是他就叫那男子等一下。他在QQ群里找到那家被盗店,让店主把被盗刮刮彩的编号发给他。他核对一下,发现那男子拿过来的刮刮彩编号包含被盗的那些,于是他报警。民警赶到后,从该男子身上搜出2包共172张还没有兑奖的刮刮彩。
经查,余某33岁。2014年11月18日下午,余某到南安市仑苍镇某福利彩票店看彩票图,老板洪某有事到楼上去。因为余某常到该店,算是老顾客,洪某就让他帮忙看店。不料,十几分钟后,洪某从楼上下来,发现抽屉被撬,里面约1100元现金及多包彩票被盗走。
经审讯,从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余某先后在丰泽区、南安市、厦门市等地以“撬锁”、“从窗侵入”等方式实施盗窃10次,甚至连1元的纸币都不放过。在厦门两次盗窃体育彩票,过后回到原店兑奖,居然还得手了。 (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程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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